「天津條約」是指1856年到1860年間,清朝與英國、法國等國簽訂的一系列不平等條約的總稱,主要包括《天津條約》和《北京條約》。這些條約是在第二次鴉片戰爭期間簽訂的,標誌著清朝在對外關係上進一步的弱化和外國勢力的擴張。條約內容涉及開放多個港口、賠償賠款、宗教自由等,對中國的主權和經濟造成了深遠的影響。
用於描述兩個或多個國家之間的正式協議,通常是在戰爭或衝突結束後簽訂。條約的內容通常涉及和平、貿易、領土等重要事項,具有法律效力。這些文件通常需要各方的正式批准,並可能會影響到國際關係的長期發展。
例句 1:
《天津條約》是清朝歷史上的一個重要條約。
The Treaty of Tianjin is an important treaty in Qing Dynasty history.
例句 2:
國際社會對這項條約的反應不一。
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had mixed reactions to this treaty.
例句 3:
簽署這個條約後,兩國的關係開始改善。
After signing this treaty,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two countries began to improve.
指兩個或多個實體之間的共識或承諾,通常是經過談判達成的。協議可以是正式的或非正式的,涉及各種主題,包括貿易、合作、和平等。它的法律效力取決於各方的承諾和條件。
例句 1:
這項協議促進了貿易的發展。
This agreement facilitated the development of trade.
例句 2:
雙方達成了一項新的協議。
The two parties reached a new agreement.
例句 3:
我們需要遵守這項協議的條款。
We need to adhere to the terms of this agreement.
通常指具有約束力的正式協議,強調各方的承諾和責任。這個詞常用於描述國際關係中的合作或聯盟,尤其是在軍事或政治方面。
例句 1:
這個條約是一個重要的和平協議。
This pact is an important peace agreement.
例句 2:
雙方簽署了軍事合作協議。
Both sides signed a military cooperation pact.
例句 3:
該協議旨在促進國際安全。
The pact aims to promote international security.
指兩個或多個主體之間的協議,通常強調和諧或一致的關係。這個詞常用於描述國際條約或協議,通常涉及和平或合作的目的。
例句 1:
《天津條約》是中國歷史上重要的外交協議。
The Treaty of Tianjin is an important diplomatic accord in Chinese history.
例句 2:
雙方達成了一項和平協議。
The two sides reached a peace accord.
例句 3:
這項協議加強了兩國之間的合作。
This accord strengthened cooperation between the two countries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