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三十點二分」這個詞通常用來表示時間,特別是在台灣的口語中,通常指的是三十點二分的時間,意思是指晚上十點三十分或早上十點三十分。這樣的表達方式在日常生活中很常見,尤其是在非正式的對話中。
這是國際上通用的時間表示法,使用24小時制或12小時制來表達時間。在台灣,這個表達方式在正式場合中更常見,例如在會議、課程或公共交通時間表中。
例句 1:
會議將在三十點二分開始。
The meeting will start at 10:30.
例句 2:
我的課程在十點三十分結束。
My class ends at 10:30.
例句 3:
火車在十點三十分到達。
The train arrives at 10:30.
這是一種非正式的時間表達方式,通常用於口語交流中。它表示時間為十點三十分,並且在日常對話中非常常見。人們經常用這種方式來告知他人時間。
例句 1:
我們約好在十點半見面。
We agreed to meet at half past ten.
例句 2:
她的約會是在十點半。
Her appointment is at half past ten.
例句 3:
你能在十點半之前到達嗎?
Can you arrive before half past ten?
這是一種較為正式的時間表達方式,通常用於書面或正式場合中,清楚地指出時間的具體分鐘數。這種表達方式在某些情境中可能更為清晰,但在日常對話中較少使用。
例句 1:
我們的會議安排在十點三十分。
Our meeting is scheduled for thirty minutes past ten.
例句 2:
他會在十點三十分到達。
He will arrive thirty minutes past ten.
例句 3:
請在十點三十分之前完成報告。
Please complete the report by thirty minutes past ten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