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受訴方」是指在法律訴訟中,被控告或被起訴的一方。這通常是指被告,負責回答原告提出的指控或要求。在法律程序中,受訴方有權對原告的指控進行辯護,並尋求法律的保護和救濟。受訴方的角色在訴訟過程中至關重要,因為他們需要提供證據和論據來支持自己的立場。
在法律訴訟中,受訴方通常被稱為被告。被告是對原告的指控做出回應的人或實體。在刑事案件中,被告是被控犯罪的人,而在民事案件中,被告是被起訴要求賠償或其他救濟的人。被告有權進行辯護,並在法庭上為自己辯護。
例句 1:
被告在法庭上否認了所有的指控。
The defendant denied all charges in court.
例句 2:
律師為被告提供了強有力的辯護。
The lawyer provided a strong defense for the defendant.
例句 3:
法官要求被告準時出席聽證會。
The judge ordered the defendant to appear at the hearing on time.
這個術語通常用於描述被指控犯罪或不當行為的人。在法律上,受訴方被稱為被告或被指控者,通常是在刑事案件中,面臨法律後果或懲罰。被指控者有權利獲得公平的審判和辯護。
例句 1:
被指控者必須在法庭上作證。
The accused must testify in court.
例句 2:
檢方提出了足夠的證據來支持對被指控者的指控。
The prosecution presented sufficient evidence to support the charges against the accused.
例句 3:
他是這起案件的唯一被指控者。
He is the only accused in this case.
在某些法律情境中,受訴方也可以稱為應訴方,特別是在民事訴訟或家庭法案件中。應訴方是指對原告的請求或訴訟作出回應的人或實體。這個術語通常用於離婚或撫養權案件中。
例句 1:
應訴方在法庭上提交了他的答辯狀。
The respondent submitted his answer in court.
例句 2:
在這個案件中,應訴方同意和解。
In this case, the respondent agreed to a settlement.
例句 3:
應訴方的律師在法庭上發表了辯護意見。
The respondent's lawyer made a defense statement in court.